嚴格要求天然氣樣品的載氣和標準氣嚴格要求,可以保證色譜儀工作的分析精度。在分析時,對載氣和標準氣有如下要求:
1、根據用戶提出的氣質特性和色譜儀的工作特性選擇合適的氣體做載氣,載氣的純度為99.995%,并且天然氣中不能含有載氣,以保證載氣不與樣氣組分和色譜柱的填充劑組分發生化學反應,同時不被色譜柱的固定相溶解或吸附。
2、根據用戶提出的氣質特性及安全要求,載氣應采用惰性氣體。供貨商應出具以往在天然氣管道工程中采用惰性氣體作為載氣的實踐經驗證明。
3、供方提供的載氣應是標準氣體,其純度和穩定性應能滿足色譜儀的工作要求。供貨時應至少提供2瓶載氣(附帶兩個減壓閥)。
4、在滿足氣相色譜分析儀技術要求的前提下,應優先選用價格適宜、易于購買的氣體作為載氣。
5、載氣的流速應適宜,不宜過快或過慢,工坊提供相應是配套設備,載氣的流量控制、壓力調節和穩定等,以保證載氣的穩定性和色譜儀的分析精度。
6、供貨商應指明氣相色譜分析儀的一個分析周期所消耗的載氣量,以及一瓶載氣所能使用的時間。
7、所配的標氣要與現場組份相接近,標準氣所有z組分必須處于均勻的氣態,標準氣濃度z低不能低于0.1%.
8、標準氣體應為有證標氣。供貨時應至少提供2瓶標準氣體,同時應向買方提供標氣的技術規格和分析結果證書。